問題詳情
23 A 男與 B 女結婚後生下一子 A1,A1 在二十歲時,發現自己跟 A 男並無血緣關係。請問根據現行的法律 A1 可能採取什麼行動?
(A)由於 A1 在過去二十年來都是 A 男的小孩,因此無法改變這種狀況
(B)僅能由 A 男提起否認之訴,A1 才能終止跟 A 男法律上的父子關係
(C)僅能由 A 男或 B 女提起否認之訴,A1 才能終止跟 A 男法律上的父子關係
(D) A1 在成年後兩年內可以提起婚生否認之訴,終止與 A 男法律上的父子關係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14706
統計:A(6),B(24),C(28),D(622),E(0)
用户評論
【VIVIEN】評論
第 1063 條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