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某乙日前向甲地郵局交寄內裝有面額新臺幣100萬元即期支票1張之國內掛號信函,嗣後經查明為郵局之過失致全部遺失,依法應予補償者,請問補償金額為多少?(本件假設未逾查詢期限)
(A)新臺幣100萬575元
(B)新臺幣100萬元
(C)新臺幣575元
(D)未按報值信函交寄,依法不可請求補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26087
統計:A(0),B(0),C(19),D(4),E(0)
用户評論
【徐雅香】評論
郵件處理規則第64條國內掛號函件之補償金額,每件為新台幣五百七十五元。
【蔡澄宇】評論
對阿 我也想錯 這題要拿到保障 要再買成保價郵件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