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基於何種事由得申請行政處分重新進行?行政程序法對申請期限、審查決定有何規定?請分述之。(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18533
統計:A(12),B(636),C(23),D(106),E(0)

用户評論

林勳】評論

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本於五院間互相尊重之立場,並依循憲政慣例,得不受邀請備詢。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第四六一號解釋在案。

吳欽雄】評論

五院依憲法設計為平行機關

不放棄!】評論

司法、考試、監察:得不受邀請備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