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甲過世時留有遺產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繼承人有乙妻、丙子,惟甲在遺囑中交代要將所有之遺產 100 萬元遺贈給第三人丁女,乙、丙、丁各分得甲之遺產若干?
(A)乙繼承甲之遺產 25 萬元,丙繼承甲之遺產 25 萬元,丁受遺贈甲之遺產 50 萬元
(B)乙繼承甲之遺產 50 萬元,丙繼承甲之遺產 50 萬元,丁受遺贈甲之遺產 0 元
(C)乙繼承甲之遺產 40 萬元,丙繼承甲之遺產 40 萬元,丁受遺贈甲之遺產 20 萬元
(D)乙繼承甲之遺產 12 萬 5 千元,丙繼承甲之遺產 12 萬 5 千元,丁受遺贈甲之遺產 75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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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lisa142291】評論
民法第 1223 條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