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國際法上對於「豁免」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外交豁免通常會透過國際公約或雙邊條約的方式規定,絕對豁免的情況已不多見
(B)國家豁免之意義源於一個國家的司法機構不得審判其他國家
(C)外交代表除在特殊情況外,基本上免納一切對人或對物課徵之國家、區域、或地方性捐稅
(D)外交使館並非享有刑事司法豁免,接受國基於國家安全理由得進入外國使館處搜索與扣押不法 物證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艾雅亞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D→外交使館有不得侵犯權,無.....觀...

【用戶】艾雅亞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D→外交使館有不得侵犯權,無.....觀...

【用戶】摩埃

【年級】小一上

【評論內容】(D) 錯誤豁免權主要指刑事之相關豁免刑事訴訟之豁免,可不受駐在國刑事追訴人身及財產不可侵犯,外交人員的人身及其家屬不受任何方式之逮捕或拘禁;使館館舍,包括辦公使用及館長寓邸之建物及所附土地等屬派遣國之領土、主權亦不得侵犯,且免受搜索、扣押、徵用、或強制執行。因此尋求政治庇護的人士常以進入使館、領事館為之,例如陳光誠進入美國駐華大使館、脫北者進入韓國駐華大使館或某些國家的駐華大使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