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試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題組】⑴甲起訴請求乙返還借款新台幣(下同)九百萬元,經審理後,第一審法院判命乙應給付甲五百萬元,其餘四百萬部分則駁回甲之請求。乙對其敗訴部分中之三百萬元提起第二審上訴,甲對其敗訴部分則未聲明不服。第二審法院經審理後,駁回乙之上訴,乙復提起第三審上訴,經第三審法院廢棄第二審判決,發回第二審法院更審。在第二審更審中,甲對其原於第一審敗訴之四百萬元部分提起附帶上訴,乙則就其於第一審敗訴而未上訴之二百萬元部分亦一併聲明不服,試問:第二審法院更審中,甲、乙上舉行為,是否合法?此時,甲之請求是否有確定部分?(1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6119
統計:A(28),B(817),C(41),D(90),E(0)

用户評論

【用戶】Boyce She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C&D選項:減輕是1/2,免除是1/3。

【用戶】Si-Yu La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19 下列關於裁處之審酌和加減之敘述,何者正確? (A)裁處罰鍰應審酌違法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所得利益,但不須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 → 行政罰法  第 18 條  第1項 裁處罰鍰,應審酌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因違反行政法上義 務所得之利益,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 (B)違法行為所得之利益超過法定罰鍰最高額時,得於所得利益範圍內酌量加重,不受法定罰鍰最高額之限制 → 此項正確。行政罰法  第 18 條  第2項  (C)減輕處罰時,裁處罰鍰不得逾法定罰鍰最高額之三分之一 → 二分之一(D)減輕處罰時,裁處罰鍰不得低於法定罰鍰最低額之三分之一  → 二分之一→ 行政罰法  第 18 條  第3項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