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四歲的偉偉是腦性麻痺兒童,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應優先考慮將其安置在下列何種機構?
(A) 一般園所普通班
(B) 早期療育機構
(C) 學前特教班
(D) 申請在家教育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80305
統計:A(990),B(414),C(292),D(10),E(0)

用户評論

王鈴蓉】評論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92.08.07修正)第7條 學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兒童,應以與普通兒童一起就讀為原則。

Fu Ru - Gu】評論

名  稱特殊教育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法規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第 二 章 特殊教育之實施第 一 節 通則第 10 條特殊教育之實施,分下列四階段: 一、學前教育階段:在醫院、家庭、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特殊教育學 校幼兒部或其他適當場所辦理。 二、國民教育階段:在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特殊教育學校或其他適當場 所辦理。 三、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或其他適當場所 辦理。 四、高等教育及成人教育階段:在專科以上學校或其他成人教育機構辦理 。 前項第一款學前教育階段及第二款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以就近入 學為原則。但國民教育階段學區學校無適當場所提供特殊教育...

】評論

名  稱特殊教育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法規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第 10 條 特殊教育之實施,分下列四階段:一、學前教育階段:在醫院、家庭、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或其他適當場所辦理。二、國民教育階段:在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特殊教育學校或其他適當場所辦理。三、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校或其他適當場所辦理。四、高等教育及成人教育階段:在專科以上學校或其他成人教育機構辦理。前項第一款學前教育階段及第二款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以就近入學為原則。但國民教育階段學區學校無適當場所提供特殊教育者,得經主管機關安置於其他適當特殊教育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