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nom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D) 該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法規名稱: 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第 3 條 動產擔保之登記機關如左:一、機器、設備、工具、原料、半製品及成品,其所在地在直轄市者,以 直轄市政府為登記機關;在直轄市以外區域者,以經濟部工業局為登 記機關。二、農林漁牧產品及牲畜,其所在地在直轄市者,以直轄市政府為登記機 關;在直轄市以外區域者,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登記機關。三、漁船以外之船舶,其所在地在直轄市者,以直轄市政府為登記機關; 在直轄市以外區域者,以交通部為登記機關。四、漁船,其船籍所在地在直轄市者,以直轄市政府為登記機關;在直轄 市以外區域者,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為登記機關。五、汽車,其車籍所在地在直轄市者,以直轄市政府為登記機關;在福建 省者,以福建省政府為登記機關;在臺灣省者,以交通部公路局為登 記機關。六、加工出口區內之機器、設備、工具、原料、半製品、成品及汽車等, 以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為登記機關。七、科學工業園區內之機器、設備、工具、原料、半製品、成品及汽車等 ,以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為登記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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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D) 該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法規名稱: 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第 3 條 動產擔保之登記機關如左:一、機器、設備、工具、原料、半製品及成品,其所在地在直轄市者,以 直轄市政府為登記機關;在直轄市以外區域者,以經濟部工業局為登 記機關。二、農林漁牧產品及牲畜,其所在地在直轄市者,以直轄市政府為登記機 關;在直轄市以外區域者,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登記機關。三、漁船以外之船舶,其所在地在直轄市者,以直轄市政府為登記機關; 在直轄市以外區域者,以交通部為登記機關。四、漁船,其船籍所在地在直轄市者,以直轄市政府為登記機關;在直轄 市以外區域者,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為登記機關。五、汽車,其車籍所在地在直轄市者,以直轄市政府為登記機關;在福建 省者,以福建省政府為登記機關;在臺灣省者,以交通部公路局為登 記機關。六、加工出口區內之機器、設備、工具、原料、半製品、成品及汽車等, 以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為登記機關。七、科學工業園區內之機器、設備、工具、原料、半製品、成品及汽車等 ,以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為登記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