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有關我國「人工生殖技術補助方案」之描述,以下何者錯誤?
(A) 補助對象資格:至少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之不孕夫妻,且妻年齡為45歲(含)以下。。
(B) 經人工生殖機構施術醫師診斷為不孕夫妻,須接受體外受精人工生殖技術。
(C) 受術妻年齡39歲以下(含39歲)者:每胎(活產)最多補助6次。。
(D) 通過申請本補助方案之民眾,應於一年內完成療程,其補助費用之申請,應於就醫療程結東後六個月內(以懷孕確認或治療終止日為準)向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出,逾期不予補助。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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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評論

X(A) 補助對象資格:至少一方具中華民國國籍之不孕夫妻,且妻年齡為45歲 (含)以下。→一般不孕夫妻一方為我國國籍且妻未滿45歲,並具不孕症診斷證明需進行試管嬰兒療程的民眾。O(B) 經人工生殖機構施術醫師診斷為不孕夫妻,須接受體外受精人工生殖技 術。O(C) 受術妻年齡39歲以下(含39歲)者:每胎(活產)最多補助6次。。O(D) 通過申請本補助方案之民眾,應於一年內完成療程,其補助費用之申請, 應於就醫療程結東後六個月內(以懷孕確認或治療終止日為準)向衛生 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出,逾期不予補助■擴大補助對象:一般不孕夫妻一方為我國國籍且妻未滿45歲,並具不孕症診斷證明需進行試管嬰兒療程的民眾。■補助額度:除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維持每次最高補助15萬元外,一般不孕夫妻首次申請最高補助10萬元,再次申請者最高補助6萬元,並依各範圍療程給予不同補助額度,若不孕夫妻實際支出金額未達補助金額上限者,則依照該次療程的實際支出金額,給予補助。■補助次數上限:受術妻年齡在39歲(含)以下進行試管嬰兒療程並順利活產前,最多補助6次;另年齡在40歲(含)以上至44歲(含)以下者,最多補助3次,如果已經成功生育試管嬰兒者,另一胎次再依受術妻的年齡並依上述年齡區間重新再申請計算其補助次數。■不孕夫妻應準備文件:夫妻雙方身分證正本及影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1份(一般夫妻免附)及匯款帳戶資料等文件。■申請流程:不孕夫妻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特約之人工生殖機構接受醫療服務,由該機構一併協助補助資格的線上申請,取得補助資格後於一年內進行施術,並於療程結束後6個月內請施術的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協助該次療程的費用補助線上申請,經國民健康署依人工生殖機構所送的施術範圍項目進行審查,通過後即可撥付至申請者的指定帳戶。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306&pid=14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