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依據「警察勤務區訪查作業規定」,警勤區員警缺額者,其缺額逾 1 年未能派補時,分局應於多久時間內重新辦理警勤區劃分,檢討合併警勤區事宜?
(A) 1 個月
(B) 2 個月
(C) 3 個月
(D) 6 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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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yamoler Teac】評論

「警察勤務區訪查作業規定」第4點  分局每年依警力配置及轄區狀況檢討劃分警勤區,並區分為繁雜警勤區及一般警勤區,經警察局核定後實施。警勤區員警由分局遴派適任員警擔任,有調整者,名冊應送警察局備查。警勤區員警缺額者,分駐所或派出所(以下簡稱派出所)所長應指定專人或其他警勤區員警代理,每一員警以代理一缺額為限,並填寫警勤區代理申請表送分局核備;缺額逾一年未能派補時,分局應於一個月內重新辦理警勤區劃分,檢討合併警勤區事宜

gogoro】評論

第4點  分局每年依警力配置及轄區狀況檢討劃分警勤區,並區分為繁雜警勤區及一般警勤區,經警察局核定後實施。警勤區員警由分局遴派適任員警擔任,有調整者,名冊應送警察局備查。警勤區員警缺額者,分駐所或派出所(以下簡稱派出所)所長應指定專人或其他警勤區員警代理,每一員警以代理一缺額為限,並填寫警勤區代理申請表送分局核備;缺額逾一年未能派補時,分局應於一個月內重新辦理警勤區劃分,檢討合併警勤區事宜。(警察勤務區訪查作業規定 第4點)

呸姐】評論

第4點  分局每年依警力配置及轄區狀況檢...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警察勤務區訪查作業規定」第4點  分局每年依警力配置及轄區狀況檢討劃分警勤區,並區分為繁雜警勤區及一般警勤區,經警察局核定後實施。警勤區員警由分局遴派適任員警擔任,有調整者,名冊應送警察局備查。警勤區員警缺額者,分駐所或派出所(以下簡稱派出所)所長應指定專人或其他警勤區員警代理,每一員警以代理一缺額為限,並填寫警勤區代理申請表送分局核備;缺額逾一年未能派補時,分局應於一個月內重新辦理警勤區劃分,檢討合併警勤區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