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anna】評論
(一)關於性別平等有三大法1.性別工作平等法2.性別平等教育法3.性騷擾防治法簡單區分,工作法用在職場(因為職場上產生之關係,如主管/下屬);教育法用在學校,與學生有關的(如:教師/學生);但教師/教師是工作法喔~;其他場所,無法歸入上述兩種法的,如:公車上的色狼,就用性騷擾防治法(二)本題實習生身分特別1.實習生如果到廚房實習,帶著他實習的廚師若性騷擾學生,因為廚師可以算是他的老師,所以用「教育法」處罰廚師?廚師可能被解僱。,但是教育法,廚師的公司不會怕,頂多不再跟學校簽實習約,再去找其他學校就好。2.故促成最近一次的修法早期實習生不能歸入工作法,但學生明明是在職場上受到騷擾為何不能受「工作法」保護?所以修法納入...
【delphine79112】評論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3 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四、實習生:指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修習校外實習課程之學生性騷擾防治法第 1 條為防治性騷擾及保護被害人之權益,特制定本法。有關性騷擾之定義及性騷擾事件之處理及防治,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但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者,除第十二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外,不適用本法之規定。※ 性別工作平等法中才有關於實習生的相關規範,且性騷擾防治法亦有說明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