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5.雇主聘僱外國人工作,應檢具有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下列何種情形不須申請許可?(A)家庭幫傭(B)海洋漁撈工作(C)受聘僱於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進行 8 個月之短期講座(D)

【評論內容】

謝謝樓上~補上法條

新修法已經沒有"短期"限制

就服法(1051103)

第48 條

雇主聘僱外國人工作,應檢具有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須申請許可:

一、各級政府及其所屬學術研究機構聘請外國人擔任顧問或研究工作者。

二、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

三、受聘僱於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進行講座、學術研究經教育部認可者。

前項申請許可、廢止許可及其他有關聘僱管理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受聘僱外國人入境前後之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會商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受聘僱外國人入境後之健康檢查,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辦理之;其受指...

【評論主題】25.雇主聘僱外國人工作,應檢具有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下列何種情形不須申請許可?(A)家庭幫傭(B)海洋漁撈工作(C)受聘僱於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進行 8 個月之短期講座(D)

【評論內容】

謝謝樓上~補上法條

新修法已經沒有"短期"限制

就服法(1051103)

第48 條

雇主聘僱外國人工作,應檢具有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須申請許可:

一、各級政府及其所屬學術研究機構聘請外國人擔任顧問或研究工作者。

二、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

三、受聘僱於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進行講座、學術研究經教育部認可者。

前項申請許可、廢止許可及其他有關聘僱管理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受聘僱外國人入境前後之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會商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受聘僱外國人入境後之健康檢查,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辦理之;其受指...

【評論主題】3 入出國及移民法上所列之各種人民,不包含下列何者?(A)國民(B)一般外國人(C)無國籍人民(D)難民

【評論內容】第93條本法關於外國人之規定,於國民取得外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題組】41 (A) on the other hand (B) for example (C) as a result (D) not to mention

【評論內容】

(A) on the other hand 另一方面(B) for example 例如(C) as a result 結果是(She is sick, as a result, she can't join us.)(D) not to mention更何況,更不必說(I enjoyed the party, not to mention the conversation with the people there.)

white symbolizes purity, ......Black, 41 , symbolizes death, ....

白色象徵純淨,......黑色象徵死亡......

40題先講white,41題接著講Black有兩相對照的感覺

選(A)較合適

【評論主題】【題組】41 (A) on the other hand (B) for example (C) as a result (D) not to mention

【評論內容】

(A) on the other hand 另一方面(B) for example 例如(C) as a result 結果是(She is sick, as a result, she can't join us.)(D) not to mention更何況,更不必說(I enjoyed the party, not to mention the conversation with the people there.)

white symbolizes purity, ......Black, 41 , symbolizes death, ....

白色象徵純淨,......黑色象徵死亡......

40題先講white,41題接著講Black有兩相對照的感覺

選(A)較合適

【評論主題】14 甲、乙、丙三人故意共同違法排放廢水遭查獲,依水污染防治法之規定,應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2 千萬元以下罰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主管機關應擇甲、乙、丙中之主謀者為處罰對象(B)主管機關應基

【評論內容】

甲、乙、丙3人故意共同違法排放廢水遭查獲----題示為""數人"",

數人故意共同,分別處罰

行政罰法14

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者,依其行為情節之輕重,分別處罰之。

【評論主題】15 關於行政執行法中禁止命令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所規範之義務人不以自然人為限,亦包括法人及非法人團體在內(B)行政執行分署得依利害關係人之申請,對義務人核發禁止命令(C)行政執行分署應聲

【評論內容】

(A)所規範之義務人不以自然人為限,亦包括法人及非法人團體在內 (錯誤17-1:自然人)

(B)行政執行分署得依利害關係人之申請,對義務人核發禁止命令 (正確17-1)

(C)行政執行分署應聲請法院裁定後,始得核發禁止命令(錯誤17-1:得依職權) 

(D)義務人無正當理由違反禁止命令者,行政執行分署得逕予管收 (錯誤17:先命期清償、報告;不為清償、報告,視為有清償可能故不履行,聲請法院裁定管收。管收已經影響到人身自由拘束,所以要經法院)

行政執行法第17-1條

義務人為自然人(A),其滯欠合計達一定金額,已發現之財產不足清償其所負義務,且生活逾越一般人通常程度者,行政執行處得依職權(C)或利害關係人(B)之申請對其核發下列各款之禁止命令,並通知應予...

【評論主題】14 甲、乙、丙三人故意共同違法排放廢水遭查獲,依水污染防治法之規定,應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2 千萬元以下罰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主管機關應擇甲、乙、丙中之主謀者為處罰對象(B)主管機關應基

【評論內容】

甲、乙、丙3人故意共同違法排放廢水遭查獲----題示為""數人"",

數人故意共同,分別處罰

行政罰法14

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者,依其行為情節之輕重,分別處罰之。

【評論主題】36 關於訴願之決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訴願決定書作成時,即生確定效力(B)訴願決定書送達於訴願人,即生確定效力(C)訴願決定書送達於訴願人,行政機關如有不服,得提起行政訴訟(D)訴願決定確定後

【評論內容】

(A)訴願決定書作成時,即生確定效力 (錯誤:才作成訴願決定書,根本還沒送達,根本還沒生效,更不用說確定)

(B)訴願決定書送達於訴願人,即生確定效力 (錯誤:訴願決定送達訴願人,僅是訴願決定"生效")

生效:送達時

訴願決定性質是行政處分(請參考),行政處分生效時點依行政程序法110,書面行政處分(訴願決定書)自送達時起發生效力。

確定:訴願決定生效後,經過2個月訴願人沒有提行政訴訟,就"確定"

訴願法90

訴願決定書應附記,如不服決定,得於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2個月內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所以決定書送達次日的2個月內,生效的訴願決定,還有行政訴訟的可能、有改變的機會、還沒確定)

(C)訴願決定書送達於訴願人,行政機關如有不服,得提起...

【評論主題】24 下列有關「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實施面談辦法」之敘述,何者正確?(A)屬職權命令(B)實施面談時,經受面談者同意,得於夜間為之(C)申請人為聾、啞或語言不通者,不予面談(D)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

【評論內容】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實施面談辦法 第2條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居留或定居之面談,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所以陸民面談不適用本法~

另有,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面談管理辦法 第3條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受理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居留或定居案件時,應依本辦法對申請人實施面談。

【評論主題】35 關於行政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非有法律具體明確授權,行政機關不得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B)行政契約係指其內容為設定、發生或變更公法上法律關係之契約(C)行政契約以口頭締結為原則(D)行政契

【評論內容】

(A)非有法律具體明確授權,行政機關不得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 (135但書:但依其性質或法規規定不得締約者,不在此限。(除外說)

--我國採除外說 [除了法律規定不能締結行政契約的項目以外,都可以訂],

A選項的意思是授權說 [法律授權可以締結行政契約的項目,行政機關才可以訂])

(B)行政契約係指其內容為設定、發生或變更公法上法律關係之契約 (135:正確)

(C)行政契約以口頭締結為原則 (139:書面)

(D)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行政契約效力未定(141: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無效。)

【評論主題】27 甲生就讀於臺北市某公立高級中學,因修習校外實習課程之必要,到乙工廠從事實習,而在實習期間遭到該廠丙員工性騷擾,此時應適用下列何者?(A)性別平等教育法 (B)性別工作平等法(C)性騷擾防治法 (

【評論內容】

(一)關於性別平等有三大法

1.性別工作平等法

2.性別平等教育法

3.性騷擾防治法

簡單區分,工作法用在職場(因為職場上產生之關係,如主管/下屬)

;教育法用在學校,與學生有關的(如:教師/學生);但教師/教師是工作法喔~

;其他場所,無法歸入上述兩種法的,如:公車上的色狼,就用性騷擾防治法

(二)本題實習生身分特別

1.實習生如果到廚房實習,帶著他實習的廚師若性騷擾學生,因為廚師可以算是他的老師,所以用「教育法」處罰廚師?廚師可能被解僱。

,但是教育法,廚師的公司不會怕,頂多不再跟學校簽實習約,再去找其他學校就好。

2.故促成最近一次的修法

早期實習生不能歸入工作法,但學生明明是在職場上受到騷擾為何不能受「工作法」保護?

所以修法納入...

【評論主題】第 36 題至第 40 題為題組Drug patents create short-term monopolies. The deal is simple: the drug inventor mak

【評論內容】

藥物專利造成短期壟斷。這筆交易很簡單:藥物發明者將其藥物配方公開,交換的是被賦予在市場上無其他競爭對手狀態的經營,持續長達20年。這給藥物第一開發者時間去回收研究和開發新產品的成本,這段時間在製造新藥時至關重要,因為開發新藥可能花費高達50億美元。這專利保證了一個還不錯的回報,表示公司既有利益也有動力來持續開發藥品。

當專利到期時,舒適的壟斷蒸發,取代的是激烈的競爭。 現任的藥商有三種方法來保衛自己。營銷,推銷客戶仍然受專利保護的新藥,並支付(於開發新藥得到專利?)使競爭對手不生產。

【評論主題】7 下列對於香港及澳門居民處罰規定的敘述,何者錯誤?(A)使香港或澳門居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50 萬元以下罰金(B)意圖營利而犯使香港或澳門居民非法進入

【評論內容】

移民法 & 兩岸條例

也有相類似規定

移民法73

在機場、港口以交換、交付證件或其他非法方法,利用航空器、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運送非運送契約應載之人至我國或他國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0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兩岸條例79

違反第15條第一款規定者(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首謀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評論主題】31 We have arrived at the airport ______ before the plane leaves. Therefore, we still have plenty of

【評論內容】

at one time 同時;一度

in good time 即時地

in no time 很快

of all time有史以來

【評論主題】49 傑克已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但因愛臺灣,仍決定申請歸化,請問下列何項文件得免附?(A)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B)生活保障無虞之證明 (C)外僑永久居留證 (D)原屬國警察紀錄證明

【評論內容】

這條好愛考~補上法條

國籍法施行細則  106.06.08

第9條

我國國民之配偶,依本法第三條至第五條規定申請歸化,其外僑居留證居留事由為【依親】者,得免附前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證明文件(原屬國警察紀錄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我國國民之配偶,依本法第三條、第五條規定申請歸化,與我國國民婚姻關係持續【3年】以上者,得免附前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證明文件(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之證明)。

已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者,其申請歸化,得免附前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證明文件(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之證明)

第一項第三款之所得、動產或不動產資料,得由戶政事務所代查。

依本法第三條至第五條規定申請歸化者,前條第一項第四款證明文件已登錄於戶政資訊系統國籍行政作業者,得免附。

【評論主題】21 下列何者,屬於相牽連案件之法律效果?(A)甲一行為傷害乙、丙二人,乙、丙共同委任律師,對甲提起自訴(B)甲委任律師對乙自訴傷害,乙則委任律師對甲反訴誣告(C)甲對乙提出傷害告訴,乙憤而告發甲竊盜

【評論內容】

刑訴265 追加起訴

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就與本案相牽連之犯罪(D)或本罪之誣告罪,追加起訴。 

追加起訴,得於審判期日以言詞為之。

【評論主題】【題組】50 Which statement best paraphrases Angelou's definition of "love"?(A) Love is ir

【評論內容】

irresistible不可抵抗的

enable賦予....的能力

sink下沉

spontaneous自發性的

【評論主題】14 Mary has____ in bed since last week.(A) lay (B) lied (C) laid (D) lain

【評論內容】

躺lie lay lian(因為躺著一直會換動作)

說謊lie lied lied(說謊會說一樣的謊)

【評論主題】32 依護照條例24 條規定,持照人所持護照係偽造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進行之處置何者正確?(A)應扣留其護照(B)應將其護照註銷(C)辦理扣留護照事項時,應先報經館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可(D)原核發護

【評論內容】

修改題目後

偽造的護照:

無中生有,所以要扣留(24)(A正確)、沒入(24),但不用註銷(25)(B錯誤)

因為偽造的護照一開始就不是公家機關製作的,不生效力,所以第25條才會規定~除偽造護照外,應撤銷原核發其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反面:所以偽造護照不用撤銷、不用註銷)。

變造的護照:

是就原本有的護照去改,所以要扣留(24)、也要註銷(25)

因為是公家機關製作的,有效力,所以要註銷,讓變造的護照失去效力。

另外,第25條規定

持照人有前條第二項第一款情形者(護照係偽造或變造、冒用身分、申請資料虛偽不實或以不法取得、偽    造、變造之證件申請),.......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撤銷原核發其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

因為除了偽造護照外,變造、...

【評論主題】【題組】41 (A) on the other hand (B) for example (C) as a result (D) not to mention

【評論內容】

(A) on the other hand 另一方面(B) for example 例如(C) as a result 結果是(She is sick, as a result, she can't join us.)(D) not to mention更何況,更不必說(I enjoyed the party, not to mention the conversation with the people there.)

white symbolizes purity, ......Black, 41 , symbolizes death, ....

白色象徵純淨,......黑色象徵死亡......

40題先講white,41題接著講Black有兩相對照的感覺

選(A)較合適

【評論主題】33 Could you please tell me______ ?(A) where the concert will take place (B) when was soccer first p

【評論內容】

這題是「間接問句」喔, 如果看到類似

Do you know......

Can you tell me.....

Do you understand.....

加上wh-,我就會想到可能是考「間接問句」

直接問句:Where are they from?(加上I don't know 改成間接問句)

I don't know where they are from?(Be動詞)

間接問句wh-後面的句子會是順順的S+V狀態

Please ask him what his name is?(Be動詞)

Do you know when they will come?(未來式)

Can you tell me why the baby fell down?(過去式)

【評論主題】38 法務部調查局因偵辦妨害國家安全之案件,情況急迫,得通知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禁止國民出國,其禁止出國期間自通知時起算,依規定不得逾幾小時?(A) 3 小時(B)6 小時(C) 12 小時(D)24

【評論內容】

釐清:

(A)3小時~【攔停】第69條

入出國及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依第六十七條規定實施查證,應於現場為之。但經受查證人同意,或於現場為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將其帶往勤務處所:

一、無從確定身分。

二、對受查證人將有不利影響。

三、妨礙交通、安寧。

四、所持護照或其他入出國證件顯係無效、偽造或變造。

五、拒絕接受查驗。

六、有第七十三條或第七十四條所定之行為。

七、符合本法所定得禁止入出國之情形。

八、因案經司法或軍法機關通知留置。

依前項規定將受查證人帶往勤務處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3小時,並應即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B)6小時~【查驗(非國民)】第64條

入出國及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於入出國查驗時...

【評論主題】45 下列何者不是法定人口販運防制相關專業人員?(A)醫師(B)就業輔導員(C)藥師(D)通譯人員

【評論內容】

也沒有律師~

16 司法警察、檢察官於人口販運被害人鑑別中,必要時,得請求社工人員或相關專業人員協助,下列何者非屬相關專業人員? (A)通譯人員(B)就業輔導員(C)律師(D)醫師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

【評論主題】持效期 60 日停留期限,且未經簽證核發機關加註限制不准延期或其他限制之有效簽證入國之外國人,得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居留許可並發給外僑居留證的情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配偶為現在在臺灣地區居住且設

【評論內容】

比較:

入移法第9條 無戶國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

一、有直系血親、配偶、兄弟姊妹或配偶之父母現在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其親屬關係因收養發生者,被收養者年齡應在12歲以下,且與收養者在臺灣地區共同居住,並以2人為限。

二、現任僑選立法委員。

三、歸化取得我國國籍。

四、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在國外出生之子女,年齡在20歲以上。(B)................

【評論主題】18 航空器所搭載之乘客,因過境必須在我國過夜住宿者,得依法申請許可。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得由機長或運輸業者經由入出國及移民署轉陳內政部申請許可(B)為防止恐怖攻擊事件之發生,運輸業者辦理過境乘客

【評論內容】

第4條 (1041116修正)

經許可過夜住宿之乘客,其護照或旅行證件經移民署核對確認無誤後,由移民署將乘客之護照或旅行證件交由【運輸業者】收存保管,於乘客離境時發還。前項乘客過夜住宿期間,由運輸業者發給識別證。 

修法理由:

(1)運輸業者對於所搭載之過境乘客負有照料及管理之責,且(2)需辦理其過夜住宿及下一航程票務相關手續,現行由移民署收存保管過境乘客之護照或旅行證件之規定實窒礙難行,爰修正第一項經許可過夜住宿之乘客,其護照或旅行證件經移民署核對確認無誤後交由運輸業者收存保管之規定,以符合實務運作需求。

【評論主題】25.雇主聘僱外國人工作,應檢具有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下列何種情形不須申請許可?(A)家庭幫傭(B)海洋漁撈工作(C)受聘僱於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進行 8 個月之短期講座(D)

【評論內容】

謝謝樓上~補上法條

新修法已經沒有"短期"限制

就服法(1051103)

第48 條

雇主聘僱外國人工作,應檢具有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須申請許可:

一、各級政府及其所屬學術研究機構聘請外國人擔任顧問或研究工作者。

二、外國人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者。

三、受聘僱於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進行講座、學術研究經教育部認可者。

前項申請許可、廢止許可及其他有關聘僱管理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受聘僱外國人入境前後之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會商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項受聘僱外國人入境後之健康檢查,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辦理之;其受指...

【評論主題】3 入出國及移民法上所列之各種人民,不包含下列何者?(A)國民(B)一般外國人(C)無國籍人民(D)難民

【評論內容】

第93條

本法關於外國人之規定,於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而持外國護照入國者及無國

籍人民,準用之。

【評論主題】36 香港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後,如欲登記為臺灣地區之公職候選人,其需符合下列何種條件?(A)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B)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6年(C)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3年(D)在臺灣地區取

【評論內容】

港澳條例16

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軍職及組織政黨。

第4條第三項之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軍職及組織政黨。

港澳條例4-3

1.本條例所稱香港居民,指具有香港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或香港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者。

2.本條例所稱澳門居民,指具有澳門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澳門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或雖持有葡萄牙護照但係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者。

3.前二項香港或澳門居民,如於香港或澳門分別於英國及葡萄牙結束其治理前,取得華僑身分者及其符合中華民國國籍取得要件之配偶及子女,在本條例施行前之既有權益,應予以維護。

【評論主題】二、民國 98 年發生莫拉克風災後,救災正式列為國軍的重要任務,因此,過去國軍多次緊急災害應變中,有許多重要的表現。請試以馬克斯‧韋伯(Max Weber)提出官僚體制(Bureaucracy)或其它

【評論內容】

修法~~(1051221)

第 3 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並具備下列各款要件者,得申請歸化:

一、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    續5年以上。

二、年滿20歲並依中華民國法律及其本國法均有行為能力。(D)

三、無不良素行,且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刑事案件紀錄。(修法前:(A)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

四、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五、具備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

前項第三款所定無不良素行,其認定、邀集專家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研議程序、定期檢討機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第一項第五款所定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其認定、測試、免試、收費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