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玫玫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之班車,車...
【用戶】都考我會的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19-3條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派用車輛時,應據實填載行車憑單,隨車攜帶,市區客運班車經公路主管機關同意者得置於場站,收存備查。行車憑單記載事項至少應包括車號、路線編號、路線名稱、發車日期、起站發車時間、休息起訖時間、訖站到達時間及駕駛人姓名、體溫、酒精檢測紀錄,並應保存至少二年,供公路主管機關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