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在行政罰之類型中,下列何者屬剝奪權力之處分?
(A)警告
(B)公布照片
(C)命令歇業
(D)講習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81515
統計:A(35),B(57),C(6053),D(22),E(0)

用户評論

兔寶】評論

行政罰法第2條本法所稱其他種類行政罰,指下列裁罰性之不利處分:一、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限制或停止營業、吊扣證照、命令停工或停止使用、禁止  行駛、禁止出入港口、機場或特定場所、禁止製造、販賣、輸出入、禁止申請或其  他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處分。二、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命令歇業、命令解散、撤銷或廢止許可或登記、吊  銷證照、強制拆除或其他剝奪或消滅一定資格或權利之處分。三、影響名譽之處分:公布姓名或名稱、公布照片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四、警告性處分:警告、告誡、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

Show Ayu】評論

Focus在 剝奪 資格

杜杜】評論

公布照片是影響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