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準備複試Q】評論
(現在叫學習扶助,不叫補救教學了)教育部...
【momo20120629】評論
教學人員若無教師證,可參加相關單位...
【劉卉庭】評論
五、開班原則: (一)開班人數: 1、每班以十人為原則,最多不得超過十二人,最少不得低於六 人。但偏遠地區或具特殊原因有開班困難而人數未滿六人之 學校,於報請地方政府同意後,依實際情形開班。 2、教學人員為大學生者,每人以輔導三人至六人為原則。 3、不支領鐘點費之授課人員,得視需要採一對一、一對二等方 式進行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