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勞動部 2016 年 10 月 3 日召開法規會,徵詢法規委員意見達成共識,對於專科以上學校僱用學生兼任助理,參加勞工保險而月領薪資未達每月基本工資數額 1/2 者,得不計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8 條第 3 項規定之員工總人數及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請敘明理由。(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48327
統計:A(30),B(12),C(80),D(223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民法債編----占有之費用請求權
用户評論
【Michael Chu】評論
民法§767(所有權之保-護物上請求權)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前項規定,於所有權以外之物權,準用之。 民法§821(共有人對第三人之權利)各共有人對於第三人,得就共有物之全部為本於所有權之請求。但回復共有物之請求,僅得為共有人全體之利益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