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大陸地區人民甲為臺灣地區人民乙之配偶,其經許可在臺依親居留,則甲在臺灣地區如欲工作:
(A)毋庸經過許可
(B)須經工作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許可
(C)須經勞動部許可
(D)須經大陸委員會許可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83333
統計:A(7),B(2),C(5),D(1),E(0)

用户評論

韌性淡定勇氣】評論

經許可在臺依親居留,就是許可在台居住、工作,但必須要合法。

今年會抵達彼岸】評論

補充1.外國人為我國之配偶且取得居留者,則無須勞動部許可,可自行工作(就服法48條)2.不經雇主,自行向勞動部申請許可:得永久居留之外國人、獲准在我國連續受僱,連續合法居留5年、品行端正有居所(就服法5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