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關於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等之行為能力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大陸地區人民之行為能力,依該地區之規定
(B)大陸地區人民未成年但已結婚者,在臺灣地區之法律行為,視為有行為能力
(C)大陸地區法人之行為能力,依該地區之規定
(D)大陸地區團體之行為能力,適用臺灣地區之法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33333
統計:A(1),B(0),C(1),D(13),E(0)
用户評論
【shien yang】評論
兩岸第四十六條 大陸地區人民之行為能力,依該地區之規定。但未成年人已結婚者,就其在臺灣地區之法律行為,視為有行為能力。大陸地區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其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依該地區之規定。
【Sylvie】評論
大陸地區之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其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依該地區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