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8.有關刑事訴訟法「證據裁判主義」、「自由心證」之基本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法官應職權調查被告有利、不利證據(B)法官就檢察官舉證之證據能力可自由心證(C)法官職權調查被告自白證據能力(D)

【評論內容】

《證據裁判主義》.刑事訴訟採證據裁判主義,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推定其犯罪事實,非有證據足以證明被告犯罪事實,不得諭知有罪之判決。.簡單言之,就是對於犯罪事實應依證據來認定。此即刑事訴訟法第一五四條第二項所規定的「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因此,在無罪推定原則及證據裁判原則之下,擔任控方的檢察官必須就其所起訴的犯罪事實提出證據,其中應包括指明證明犯罪事實的方法。.「法院對當事人間事實為認定時,必須基於證據行之」之原則。.刑事訴訟法第154條規定「無罪推定」、「證據裁判主義」,因而證據能力與證明力時常成為訴訟程序上爭論之議題 →證據能力在於證據之適格,證明力在於證據之評價 →證據能力先審查,證明力後評價 →證據能力之功能在證據排除,證明力為法官自由心證。

【評論主題】33 下列依人口販運防制法及相關規定,何者錯誤?(A)人口販運被害兒童或少年如查獲疑似從事性交易,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應優先於本法適用予以安置保護(B)司法警察人員於調查案件過程中,即便當事人並不

【評論內容】第 22 條 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n導或記載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但有n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n一、經有行為能力之被害人同意。n二、犯罪偵查機關依法認為有必要。n前項但書規定,於人口販運被害人為兒童及少年者,不適用之。

【評論主題】23 A 國甲男與 B 國乙女二人為夫妻,在我國及日本均有共同住所,惟二人較常居住在我國。今二人離婚,關於甲與乙間是否仍互負扶養義務之問題,我國法院應適用何國法律?(A) A 國法 (B) B 國法

【評論內容】

依協議時或起訴時的夫妻共同本國法(但一個A國一個B國,沒有共同本國)--- 共同住所地法(但日本台灣都有共同住所地)--- 依題示, 較常住在台灣(最切!)

用中華民國法。

【評論主題】38.有關刑事訴訟法「證據裁判主義」、「自由心證」之基本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法官應職權調查被告有利、不利證據(B)法官就檢察官舉證之證據能力可自由心證(C)法官職權調查被告自白證據能力(D)

【評論內容】

《證據裁判主義》.刑事訴訟採證據裁判主義,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推定其犯罪事實,非有證據足以證明被告犯罪事實,不得諭知有罪之判決。.簡單言之,就是對於犯罪事實應依證據來認定。此即刑事訴訟法第一五四條第二項所規定的「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因此,在無罪推定原則及證據裁判原則之下,擔任控方的檢察官必須就其所起訴的犯罪事實提出證據,其中應包括指明證明犯罪事實的方法。.「法院對當事人間事實為認定時,必須基於證據行之」之原則。.刑事訴訟法第154條規定「無罪推定」、「證據裁判主義」,因而證據能力與證明力時常成為訴訟程序上爭論之議題 →證據能力在於證據之適格,證明力在於證據之評價 →證據能力先審查,證明力後評價 →證據能力之功能在證據排除,證明力為法官自由心證。

【評論主題】1 依憲法本文之規定,下列何者為專屬「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事項?(A)教育制度 (B)警察制度 (C)公共衛生 (D)度量衡

【評論內容】第 107 條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一 外交。二 國防與國防軍事。三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四 司法制度。五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六 中央財政與國稅。七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八 國營經濟事業。九 幣制及國家銀行。十 度量衡。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評論主題】33 下列依人口販運防制法及相關規定,何者錯誤?(A)人口販運被害兒童或少年如查獲疑似從事性交易,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應優先於本法適用予以安置保護(B)司法警察人員於調查案件過程中,即便當事人並不

【評論內容】第 22 條 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n導或記載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但有n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n一、經有行為能力之被害人同意。n二、犯罪偵查機關依法認為有必要。n前項但書規定,於人口販運被害人為兒童及少年者,不適用之。

【評論主題】33 下列有關「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之敘述,何者錯誤?(A)屬於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B)係由教育部訂定(C)大陸地區高等學校或機構之修業期間及修習課程,應與臺灣地區同級

【評論內容】

2*4*1*2*3*2

專*大*碩*博*碩博*專

(再乘以八)(大學生最大?!)(好煩反正不會再考)(亂記一通)

【評論主題】46 下列何者不屬於入出國及移民法對於移民業務機構之處罰規定?(A)移民業務機構未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換發註冊登記證者,處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仍

【評論內容】

C選項:

此義務規定於入移法第59條第1項,

但違反義務之罰則規定在第 80條第1項。

處三萬元以上 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按次連續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