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有關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人員使用戒具或武器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其相關補償及賠償,準用警械使用條例規定
(B)其相關補償及賠償,得對重大過失行為者求償
(C)其相關補償及賠償,由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支付
(D)所定戒具及武器,非經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定製、售賣或持有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84077
統計:A(194),B(1349),C(205),D(224),E(0)

用户評論

JuiWen Huang】評論

最佳解應更正為第4項才對。

Sylvie】評論

故意才能求償

(ง •_•)ง】評論

移民法72條第一項所定人員使用戒具或武器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其補償及賠償,準用警械使用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由入出國及移民署支付;其係出於故意者,該署得對之求償。第一項所定戒具及武器之種類、規格、注意事項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所定戒具及武器,非經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定製、售賣或持有;違反者,準用警械使用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處理。

馬彥民】評論

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72條第三項第一項所定...

gavin821230】評論

對「故意」行為者,得對之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