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ง •_•)ง】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6 下列有關「不予許可或禁止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入國及限制再入國期間處理原則」的規定,何者正確?(A)無戶籍國民未經許可入國者,限制再入國二年 (B)無戶籍國民經許可入國已逾停留或限令出國之期限者,逾期

【評論內容】

無戶籍國民未經許可入國者,限制再入國二年。(A)無戶籍國民經許可入國已逾停留或限令出國之期限者,其限制再入國期間如下:

(一)逾期未滿六個月,不予限制再入國。(B)

(二)逾期六個月以上,未滿一年六個月,限制再入國期間自出國之翌日起算一年。(C)

(三)逾期一年六個月以上,未滿二年六個月,限制再入國期間自出國之翌日起算二年。(D)

(四)逾期二年六個月以上,限制再入國期間自出國之翌日起算三年。

【評論主題】28 繼承人有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若違反民法第 1158 條到第 1160 條之規定,致被繼承人之債權人無法完全獲得滿足,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被繼承人之債權人若因此受有損害,繼承人應負賠償責任

【評論內容】

第 1161 條

繼承人違反第1158條至第1160條之規定,致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受有損害者,應負賠償之責。

前項受有損害之人(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對於不當受領之債權人或受遺贈人,得請求返還其不當受領之數額。

繼承人對於不當受領之債權人或受遺贈人,不得請求返還其不當受領之數額。

(A)被繼承人之債權人若因此受有損害,繼承人應負賠償責任V(B)被繼承人之債權人若因此受有損害,對於不當受領之債權人,得請求返還其不當受領之數額V(C)被繼承人之債權人若因此受有損害,對於不當受領之受遺贈人,得請求返還其不當受領之數額V(D)被繼承人之債權人若因此受有損害,繼承人對於不當受領之債權人,不得請求返還其不當受領之數額

【評論主題】42 關於總統與行政院地位與職權之關係,依憲法規定及相關司法院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B)總統於國家安全為最高行政首長 (C)總統任命行政院院長毋需立法院同意 (D)

【評論內容】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

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評論主題】12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立法院各種委員會依憲法第 67 條第 2 項規定邀請政府人員到會備詢,下列何者無應邀說明的義務? (A)參謀總長 (B)政務委員 (C)主計長 (D)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評論內容】

免受備詢:司、考、監三院院長、法官、獨立機關委員

                       考委、監委

【評論主題】3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現在或原在臺灣地區居住之國民,且未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 (B)臺

【評論內容】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

指未曾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僑居國外國民及取得、回復我國國籍尚未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

【評論主題】47 關於因公共設施所生之國家賠償責任,依國家賠償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非國家所有但事實上由行政機關管理之既成道路,因不平整致人民受傷,國家不負賠償責任 (B)橋樑完工後尚未驗收,但已開放民

【評論內容】

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內之設施,經管理機關、受委託管理之民間團體或個人已就使用該設施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得減輕或免除國家應負之損害賠償責任。

【評論主題】12 舉發人舉發行為人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之事項,經查證屬實者,舉發人可獲得獎金,下列獎金分配何者正確?(A)舉發無戶籍國民有護照或入國許可證件係不法取得、偽造、變造或冒用者,每件發給新臺幣五百元以上四

【評論內容】第 3 條舉發下列事實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由入出國及移民署發給舉發人獎金:一、違反本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未經查驗入出國。→1000~5000元二、涉及國家安全人員違反本法第五條第一項但書規定,未先經其服務機 關核准而出國。三、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以下簡稱無戶籍國民)違反本法第五條第二項 規定,未經許可入國。→5千~2萬四、國民有本法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或第八款規定,應禁止出國之情形。五、無戶籍國民有本法第七條第一項各款規定,應不予許可或禁止入國之 情形。六、無戶籍國民有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或第四款至第七款 規定,得不予許可之情形。七、無戶籍國民有本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得廢止其停留許可之情...

【評論主題】42 依規定擔任行政職務之政務人員及直轄市長、縣(市)長,有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配偶或幾親等內之親屬,得申請進入大陸地區?(A)一 (B)二 (C)三 (D)四

【評論內容】擔任行政職務之政務人員、直轄市長、縣(市)長及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人員,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始得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一、在大陸地區有設戶籍之配偶或四親等內之親屬。二、配偶或四親等內親屬在大陸地區罹患傷病或有其他危害生命之虞等特殊情事需探視,或處理其死亡未滿一年之事宜。三、進入大陸地區從事與業務相關之交流活動或會議。四、經所屬機關(構)遴派或同意出席專案活動或會議。五、轉乘經由大陸地區機場、港口之航空器、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至其他國家或地區。

【評論主題】17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須符合下列何種規定?(A)在海外地區者,應向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提出申請(B)駐外館處有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派駐審理人員者,由駐外

【評論內容】

(B)駐外館處有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派駐審理人員者,由其審查;

未派駐審理人員者,由駐外館處指派人員審查後,均由駐外館處核轉入出國及移民署辦理。

(C)(D)應由本人在臺灣地區之親屬或配偶或其等委託之移民

業務機構、甲種以上旅行社代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

【評論主題】8 有關我國公務人員懲處制度,下列何者正確?(A)懲處之種類,包括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及申誡 (B)懲處之原因,限於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 (C)懲處原則上不得對之提起行政爭訟,惟對於公

【評論內容】

懲處之種類,包括免職、記大過、記過、申誡。

同一行為經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為行政懲處處分後,復移送懲戒,經懲戒法院為懲戒處分、不受懲戒或免議之判決確定者,原行政懲處處分失其效力。

【評論主題】46 某甲為留學生,因護照遺失,向我國駐該國之代表處申請補發護照,但該代表處發現,某甲最近 10 年內以護照遺失、滅失為由,申請護照多達 4 次。代表處採取相關措施,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得通知某

【評論內容】

護照條例第 21 條

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受理護照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或到場說明:(A)

【評論主題】45 倘若香港居民來臺居留並打算參與公務人員考試或參選擔任公職人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香港居民必須在臺灣設戶籍滿 20 年始能參選縣議員 (B)香港居民永遠無法參加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

【評論內容】

港澳條例第 16 條

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軍職及組織政黨。

【評論主題】20 有關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之時效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20 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 (B)於臺灣地區首次發行,或於臺灣地區外首次發

【評論內容】

(A)香港及澳門居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20 年10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B)於臺灣地區首次發行,或於臺灣地區外首次發行後 60 日30日內在臺灣地區發行者,享有著作權(C)香港或澳門對臺灣地區人民之商標之註冊申請承認優先權時,香港或澳門居民於香港或澳門為首次 申請之翌日起 12 個月內向經濟部申請者,得主張優先權(D)香港或澳門居民,如於香港或澳門分別於英國及葡萄牙結束其治理前,取得華僑身分,而經許可進 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 10 年1年,不得擔任軍職

【評論主題】10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程序法第 12 條規定,得作為判定管轄權之審酌依據?(A)不動產之所在地 (B)自然人之住所或居所 (C)經營企業之處所 (D)行政法院所在地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12 條不能依前條第一項定土地管轄權者,依下列各款順序定之︰

【評論主題】7 外國人依規定取得居留許可者,至遲應於幾日內,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外僑居留證?(A)10日(B)15日(C)30日(D)60日

【評論內容】

第二十二條

外國人持有效簽證或適用以免簽證方式入國之有效護照或旅行證件,經入出國及移民署查驗許可入國後,取得停留、居留許可。依前項規定取得居留許可者,應於入國後十五日內,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外僑居留證。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三十日內,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居留,經許可者,發給外僑居留證:一、喪失我國國籍,尚未取得外國國籍。二、喪失原國籍,尚未取得我國國籍。三、在我國出生之外國人,出生時其父或母持有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 留證。四、依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改換居留簽證。

【評論主題】45.有關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人員使用戒具或武器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其相關補償及賠償,準用警械使用條例規定(B)其相關補償及賠償,得對重大過失行為者求償(C)其相

【評論內容】

移民法72條

第一項所定人員使用戒具或武器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其補償及賠償,準用警械使用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由入出國及移民署支付;其係出於故意者,該署得對之求償。第一項所定戒具及武器之種類、規格、注意事項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所定戒具及武器,非經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定製、售賣或持有;違反者,準用警械使用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處理。

【評論主題】13 甲原住民為獲得購屋貸款之優惠,向主管機關申請原住民身分之認定,如法規規定,該認定之事實其他機關應受拘束,此係指行政處分之何種效力? (A)實質的存續力 (B)確認效力 (C)構成要件效力 (D)

【評論內容】

1.形式存續力: 對人民產生拘束力

2.實質存續力: 對行政處分的相對人、原處分機關以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產生拘束力

3.構成要件效力:對其他行政機關或法院產生拘束力

4.確認效力:對其他行政機關或法院產生拘束力

【評論主題】42 下列何種情形不得核發外僑居留證?(A)配偶為我國國民之外國人 (B)未滿20歲之外國人,其直系尊親屬為現在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國民 (C)經依公司法認許之外國公司在我國境內之負責人 (D)經目的

【評論內容】

(A)配偶為現在在臺灣地區居住且設有戶籍或獲准居留之我國國民,或經核准居留或永久居留之外國人。

【評論主題】18 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所尋覓符合臺灣地區之保證人資格者,不包括下列何者?(A)配偶 (B)三親等內血親或姻親 (C)有正當職業之公民 (D)設有戶籍之二親等內血親

【評論內容】

(一)臺灣地區配偶或直系血親。

(二)有能力保證之臺灣地區三親等內親屬。

(三)有正當職業之臺灣地區公民,其每年保證不得超過五人。

【評論主題】26 下列何者非逕行強制外國人出國之理由?(A)因行蹤不明遭查獲 (B)有事實認有逃逸之虞 (C)從事未經許可之工作 (D)受外國政府通緝,並經外國政府請求協助

【評論內容】

曾經從事與許可原因不符之活動或工作

移民法第 11 條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或定居,移民署得不予許可。

【評論主題】44 依姓名條例規定,下列何種情形,不得申請改名?(A)未成年人收容於少年觀護所 (B)未成年人羈押於少年觀護所 (C)少年法院作成責付決定 (D)少年法院裁定交付觀察

【評論內容】

第 15 條 (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之禁止條件)I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一、經通緝或羈押。二、受宣告強制工作之裁判確定。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未宣告緩刑或未准予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但過失犯罪者,不在此限。

【評論主題】31 臺灣地區人民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應辦理下列何種戶籍登記?(A)撤銷 (B)變更 (C)廢止 (D)更正

【評論內容】

戶籍登記事項嗣後不存在時,應為廢止之登記。

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或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亦同。

【評論主題】23 依戶籍法施行細則,戶政事務所按戶逐口辦理戶口調查時,下列何者非應予協助之機關或人員?(A)入出國管理機關 (B)社會褔利行政機關 (C)村(里)鄰長 (D)村(里)幹事

【評論內容】

戶籍法施行細則  第31條

戶政事務所按戶逐口辦理戶口調查時,村(里)鄰長、村(里)幹事、警勤區員警及入出國管理機關人員應予協助。

【評論主題】12 喪失我國籍者,應為下列何種登記?(A)更正之登記 (B)變更之登記 (C)廢止之登記 (D)撤銷之登記

【評論內容】

戶籍登記事項嗣後不存在時,應為廢止之登記。

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或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亦同。

【評論主題】9 下列何種戶籍登記,申請人以書面委託他人申請,須有正當理由,並應經戶政事務所核准?(A)出生登記 (B)認領登記 (C)收養登記 (D)死亡登記

【評論內容】

戶籍法47

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登記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認領、終止收養、結婚或兩願離婚登記之申請,除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外,不適用前項規定

【評論主題】12 有關戶籍登記之申請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監護登記,以監護人及被監護人雙方為申請人 (B)認領登記,以認領人及被認領人雙方為申請人 (C)收養登記,被收養人得為申請人 (D)終止收養登記,僅

【評論內容】§35:監護登記,以監護人為申請人。§30:認領登記,以認領人為申請人;認領人不為申請時,以被認領人為申請人。§31:收養登記,以收養人或被收養人為申請人。§32:終止收養登記,以收養人或被收養人為申請人。

【評論主題】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第8條第1項所規定之「司法機關」,係指下列何者而言?(A)與憲法第77條規定之司法機關相同 (B)指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及所屬各級法院 (C)除憲法第77條規定之司法機關

【評論內容】

憲法第八條第一項所規定之「司法機關」,非僅指同法第七十七條規定之司法機關而言,而係包括檢察機關在內之廣義司法機關。

憲法第八條第二項前段規定之「法院」,應指包含檢察機關在內之廣義法院

憲法第八條第二項後段所稱之法院,既僅指有提審權、負責審判之狹義法院,不包括檢察官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非公務人員保障法之保障對象?(A)公立學校校長(B)公立學校職員(C)公營事業依法任用人員(D)機關依法僱用人員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保障法之保障對象

公立學校職員V

公立學校教師、教授、校長X

【評論主題】15 為拓展新南向國家來臺旅遊,近年政府積極推動觀宏專案,下列有關觀宏專案的敘述,何者正確?(A)適用對象包含印度、印尼、越南、緬甸、尼泊爾及寮國等 6 國人士(B)除適用於團體旅遊外,也適用於個人旅

【評論內容】

(A)適用對象包含印度、印尼、越南、緬甸、 柬埔寨及寮國等 6 國人士

(B)除適用於團體旅遊外,也適用於個人旅遊 (C)須透過外交部指定之當地旅行社代申請 

向交通部觀光局駐外機構提出申請並經領務局核發電子簽證憑證(D)依該專案所核發之簽證,屬電子簽證v

【評論主題】14 越南籍阮氏妹參加觀宏專案優質觀光團來臺旅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依規定得在臺停留 30 天(B)其入境參與團體旅遊後,在簽證停留效期內,得自行至在臺親姐姐阮氏紅家小聚 3 天(C)國內接待

【評論內容】

(A)依規定得在臺停留14天(B)其入境參與團體旅遊後,在簽證停留效期內,不得自行至在臺親姐姐阮氏紅家小聚 3 天 (C)國內接待旅行社於該觀光團入、出境時,應即時辦理入、出境通報,發現阮氏妹在臺逾期停留,應於事發 2 小時內通報交通部觀光局 v

(D)如阮氏妹逾期未歸,經查獲,卻無力負擔遣返費用時,旅行社應負擔強制出國及收容期間之必要費用。 

【評論主題】13 JOHN 為美國人來臺洽談商務,於入境後罹患急性重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若係持美國護照並以免簽證入境,得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停留簽證延期(B)若是持美國護照並於抵達我國時申請簽證入境者

【評論內容】

持外國護照以免簽證或抵我國時申請簽證入境者,於停留期限屆滿時,應即出境。

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並提出證明者,得於停留期限屆滿前,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其分支機構申請適當期限之停留簽證:一、罹患急性重病。但不包括足以妨害公共衛生或社會安寧之傳染病、精神病或其他疾病。(c)二、遭遇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事故。三、其他正當理由。

【評論主題】9 下列有關現職公務員赴陸轉機之敘述,何者正確?(A)服務於交通部之現職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人員欲經大陸地區轉機至歐洲觀光,於赴陸前,須向大陸委員會申請許可(B)服務於交通部未涉密之簡任十一職等公

【評論內容】

(A)服務於交通部之現職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人員欲經大陸地區轉機至歐洲觀光,於赴陸前,須向內政部申請許可 (B)服務於交通部未涉密之簡任十一職等公務員欲經大陸地區轉機至歐洲觀光,於赴陸前,須向內政部申請許可 (簡任第十職等以上)(C)服務於交通部未涉密之薦任七職等公務員欲經大陸地區轉機至歐洲觀光,於赴陸前,須向服務機關申請許可(簡任第十職等以下)

(D)服務於交通部未涉密之委任五職等公務員欲經大陸地區轉機至歐洲觀光,須向服務機關申請許可(簡任第十職等以下)

【評論主題】5 王浩是香港居民,畢業於香港科技大學資工系,擬來臺擔任經勞動部會商教育部指定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立案之 A 短期補習班電腦遊戲軟體教師,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王浩得不經雇主申請,逕向勞動部申請許可

【評論內容】專業工作:指下列工作:(一)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五款及第六款所定工作。(二)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三款所定工作。(三)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以下簡稱短期補習班)之專任外國語文教師,或具專門知識或技術,且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教育部指定之短期補習班教師。(四)教育部核定設立招收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子女專班之外國語文以外之學科教師。(五)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及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所定學科、外國語文課程教學、師資養成、課程研發及活動推廣工作。...

【評論主題】45.有關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人員使用戒具或武器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其相關補償及賠償,準用警械使用條例規定(B)其相關補償及賠償,得對重大過失行為者求償(C)其相

【評論內容】

移民法72條

第一項所定人員使用戒具或武器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其補償及賠償,準用警械使用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由入出國及移民署支付;其係出於故意者,該署得對之求償。第一項所定戒具及武器之種類、規格、注意事項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所定戒具及武器,非經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定製、售賣或持有;違反者,準用警械使用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處理。

【評論主題】45.有關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人員使用戒具或武器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其相關補償及賠償,準用警械使用條例規定(B)其相關補償及賠償,得對重大過失行為者求償(C)其相

【評論內容】

移民法72條

第一項所定人員使用戒具或武器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其補償及賠償,準用警械使用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由入出國及移民署支付;其係出於故意者,該署得對之求償。第一項所定戒具及武器之種類、規格、注意事項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所定戒具及武器,非經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定製、售賣或持有;違反者,準用警械使用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處理。

【評論主題】7 外國人依規定取得居留許可者,至遲應於幾日內,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外僑居留證?(A)10日(B)15日(C)30日(D)60日

【評論內容】

第二十二條

外國人持有效簽證或適用以免簽證方式入國之有效護照或旅行證件,經入出國及移民署查驗許可入國後,取得停留、居留許可。依前項規定取得居留許可者,應於入國後十五日內,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外僑居留證。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三十日內,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居留,經許可者,發給外僑居留證:一、喪失我國國籍,尚未取得外國國籍。二、喪失原國籍,尚未取得我國國籍。三、在我國出生之外國人,出生時其父或母持有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 留證。四、依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改換居留簽證。

【評論主題】45.有關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人員使用戒具或武器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其相關補償及賠償,準用警械使用條例規定(B)其相關補償及賠償,得對重大過失行為者求償(C)其相

【評論內容】

移民法72條

第一項所定人員使用戒具或武器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其補償及賠償,準用警械使用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由入出國及移民署支付;其係出於故意者,該署得對之求償。第一項所定戒具及武器之種類、規格、注意事項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第一項所定戒具及武器,非經警察機關許可,不得定製、售賣或持有;違反者,準用警械使用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處理。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非公務人員保障法之保障對象?(A)公立學校校長(B)公立學校職員(C)公營事業依法任用人員(D)機關依法僱用人員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保障法之保障對象

公立學校職員V

公立學校教師、教授、校長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