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文仔】評論
入出國移民法第81條(罰則) 主管機關受理第六十二條之申訴,認定具有違反該條規定情事時,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應立即通知違規行為人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ง •_•)ง】評論
第 62 條
【Grace Huang】評論
入出國及移民法 修正日期:民國100年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