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vonne Tsai】評論
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第 2 條
【Sean】評論
第 3 條 前條所稱海外,指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以外之國家或地區。港澳居民連續居留港澳或海外期間,其每曆年在臺灣地區停留期間不得逾一百二十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在臺灣地區接受兵役徵召服役。二、交換學生,其交換期間合計未滿二年。三、參加臺灣地區大專校院附設華語文教學機構之研習課程,其研習期間合計未滿二年。四、懷胎七個月以上或生產、流產後未滿二個月。五、罹患疾病而強制其出境有生命危險之虞。六、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內之姻親在臺灣地區患重病或受重傷而住院或死亡。七、遭遇天災或其他不可避免之事變。八、就讀僑務主管機關舉辦之海外青...
【(ง •_•)ง】評論
來臺灣地區就學→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