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人類做任何事物,皆有其原理原則,是以中華民族《大學》乙書乃有所謂:「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 □矣」之古訓。□是
(A)成
(B)功
(C)道
(D)利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74434
統計:A(1121),B(140),C(10049),D(18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各級學校之發起

用户評論

【用戶】Jenny Yi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四書》首篇《大學》開篇(宗)明義: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後可謂近道矣。

【用戶】Flyer Chu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這應該是國語文試題,出錯地方了

【用戶】Winnie Wang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世上的萬物都有根本和枝末,任何事情都有開始和終結,知道了它們的先後次序,就接近這個大的學問的道路了。

【用戶】海棠魚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凡天地間的萬事萬物,一定有其根本和枝末的區別,做任何事情,都要列出最終目的以及開始的起步功夫,一旦明白這些先後的次序,就離道不遠了。物:包括有形與無形的物質。本:指了悟本性、立己、達己的功夫。末:指親民渡眾,了道成道。事:泛指宇宙間一切萬事以及修己渡眾之事。知:明白這些道理。先:指明明德。後:指親民渡眾。近:接近。道:真諦,大學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