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ora Chen】評論
(一) 依功能分部化:為第一優先採取之分類方法,係將相同或相似之工作歸為同一單位,並由該單位全權負責該項功能的執行。
【vaid】評論
A=依程序或設備分部化B=正確C= 依人員D=依地區分部化
【流川楓】評論
凡是從事相同或相似業務的個人或單位,劃歸在同一個組織或單位之下。換言之,工作性質相似者均置於同一部門,由該部門全權負責該項功能之執行。這是這是最普遍的分部化方式。例如:教育部按功能分部化原則,設置社教司、高教司、中教司...等。
【Ceeport】評論
汽車公司的製造部門,係按程序 (流程、設備) 進行分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