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俞萍】評論
第 186 條證人應命具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令其具結:一、未滿十六歲者。二、因精神障礙,不解具結意義及效果者。[P1] 證人有第一百八十一條之情形者,應告以得拒絕證言。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186條 (具結義務與不得令具結事由)證人應命具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令其具結:一、未滿十六歲者。二、因精神障礙,不解具結意義及效果者。證人有第一百八十一條之情形者,應告以得拒絕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