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關於緩刑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緩刑之效力及於從刑與保安處分之宣告
(B)緩刑之期間自裁判確定後十日起算
(C)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
(D)於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在緩刑期內受逾一年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撤銷其宣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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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人生無大志,只求60分】評論

第 74 條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Celine Chen】評論

刑法75,D為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