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各機關對於所經管之財物,依照規定使用年限,已達報廢程度必須報廢,應如何處理?
(A)經審計機關同意後逕予銷毀
(B)經管之財物在一定金額以上者,應報審計機關查核
(C)經管之財物在一定金額以上,不能利用之廢品,應徵得上級機關同意
(D)由機關逕行報廢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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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Peggie】評論

審計法 第57條各機關對於所經管之財物,...

Sesame】評論

審計法 第57條各機關對於所經管之財物,依照規定使用年限,已達報廢程度時,必須報廢,其在一定金額以上者,應報審計機關查核;在一定金額以上不能利用之廢品,及已屆保管年限之會計憑證、簿籍、報表等,依照法令規定可予銷燬時,應徵得審計機關同意後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