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第 7 條化粧品之外包裝或容器,應明顯標示下列事項:一、品名。二、用途。三、用法及保存方法。四、淨重、容量或數量。五、全成分名稱,特定用途化粧品應另標示所含特定用途成分之含量。六、使用注意事項。七、製造或輸入業者之名稱、地址及電話號碼;輸入產品之原產地(國)。八、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或有效期間及保存期限。九、批號。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標示事項。前項所定標示事項,應以中文或國際通用符號標示之。但第五款事項,得以英文標示之。第一項各款事項,因外包裝或容器表面積過小或其他特殊情形致不能標示者,應於標籤、仿單或以其他方式刊載之。前三項之標示格式、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化粧品販賣業者,不得將化粧品之標籤、仿單、外包裝或容器等改變出售。 42.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下列何者非屬化粧品之外包裝或容器,應明顯標示之事項?(A) 批號(B) 登錄字號(C) 用法及保存方法(D) 全成分名稱
【用戶】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 第 7 條化粧品之外包裝或容器,應明顯標示下列事項:一、品名。二、用途。三、用法及保存方法。四、淨重、容量或數量。五、全成分名稱,特定用途化粧品應另標示所含特定用途成分之含量。六、使用注意事項。七、製造或輸入業者之名稱、地址及電話號碼;輸入產品之原產地(國)。八、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或有效期間及保存期限。九、批號。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應標示事項。前項所定標示事項,應以中文或國際通用符號標示之。但第五款事項,得以英文標示之。第一項各款事項,因外包裝或容器表面積過小或其他特殊情形致不能標示者,應於標籤、仿單或以其他方式刊載之。前三項之標示格式、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化粧品販賣業者,不得將化粧品之標籤、仿單、外包裝或容器等改變出售。 42.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下列何者非屬化粧品之外包裝或容器,應明顯標示之事項?(A) 批號(B) 登錄字號(C) 用法及保存方法(D) 全成分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