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關於經營移民業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經營移民業務,原則上必須由已取得內政部移民署設立許可之公司組織為之
(B)若已獲內政部移民署許可,外國法事務律師亦可辦理國人前往其取得律師資格國家之居留、定居、永久居留或歸化業務
(C)外國移民業務機構在我國設立之分公司,應分別向經濟部、內政部移民署及外交部申請許可後,始得經營移民業務
(D)經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許可從事跨國人力仲介業務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得代其所仲介之外國人辦理居留業務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移民今年一定要上榜!!!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55 條經營移民業務者,以公司組織為限(A),應先向移民署申請經營許可,並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後,再向移民署領取註冊登記證,始得營業。但依律師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或第一百二十條規定經營移民業務者,應向移民署申請領取註冊登記證。

【用戶】qingying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第 16 條外國法事務律師依本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但書規定經營移民業務者,應檢附下列文件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許可,經核發註冊登記證後,始得營業:一、註冊登記證申請書。二、第三條第一款規定之實收資本額、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之保證金及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之專任專業人員等證明影本。三、依律師法許可及經其事務所所在地之律師公會同意入會之證明影本。前項外國法事務律師以辦理國人前往其取得律師資格國家之居留、定居、永久居留或歸化業務為限。

【用戶】移民今年一定要上榜!!!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55 條經營移民業務者,以公司組織為限(A),應先向移民署申請經營許可,並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後,再向移民署領取註冊登記證,始得營業。但依律師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或第一百二十條規定經營移民業務者,應向移民署申請領取註冊登記證。

【用戶】qingying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第 16 條外國法事務律師依本法第五十五條第一項但書規定經營移民業務者,應檢附下列文件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許可,經核發註冊登記證後,始得營業:一、註冊登記證申請書。二、第三條第一款規定之實收資本額、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之保證金及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之專任專業人員等證明影本。三、依律師法許可及經其事務所所在地之律師公會同意入會之證明影本。前項外國法事務律師以辦理國人前往其取得律師資格國家之居留、定居、永久居留或歸化業務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