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 S.】評論
(C)鄰長任期二年一聘,二年期滿後重新遴聘,得連聘連任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參考資料
【行百里者半九十:勉人持之以】評論
年齡 權力 產生18歲 公投權20歲 選舉權及投票權23歲 被選舉權 可選民意代表(立委/議員)村里長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26歲 可選鄉鎮市長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30歲 可選直轄縣市長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35歲 可擔任監察委員40歲 可選總統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任期區長 官派 四年一任鄉鎮長 民選...
【Tatum★】評論
請問是後來改的嗎?如果按照10F跟11F 區長任期四年 那D也能選了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