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gcheng】評論
用刪去法就能得知(A)上街頭示威抗議(絕對不是最好的方法)(B)聲請大法官解釋 (C)遊說法院法官不再適用該法律(法官不得不適用法律,僅能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D)立法委員促請總統廢止該法律(法律的廢止請另參中央法規表準法第21條,就能知道不是該選項)
【ChXe】評論
人民申請釋憲,不是只限於最終審判,資源用盡之時嗎?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立法委員促請總統廢止該法律(X)第 22 條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n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n依前二項程序廢止之法規,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n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
【Vita】評論
廢不廢止法律不是總統說了算,是立法院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