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依據《憲法增修條文》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有關覆議制度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行政院得對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大赦案提出覆議
(B)覆議案應於立法院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經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
(C)覆議案審查後,應於行政院送達十五日內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
(D)贊成維持原決議者,未達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即不維持原決議;逾期未作成決議者,原決議失效
(E)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

參考答案

答案:A,E
難度:困難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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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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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摩友口訣:覆議:法律、預算、條約(口訣:...

【用戶】不會不知道不要問我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3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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