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誤收他人之郵件,故意不返還者,依郵政法規定,下列罰則何者正確?
(A)拘役
(B)得處新臺幣三萬元罰鍰
(C)得處新臺幣五千元罰鍰
(D)得處新臺幣一萬元罰金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71687
統計:A(1162),B(711),C(6823),D(146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郵政法罰則

用户評論

ohgodkimo】評論

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5千元在此罰鍰範圍內,故C的選項是對的

江 ペジャ】評論

處一萬元以下的"罰鍰" - 行政罰

喬治小肥肥貓】評論

郵政法 第39條:誤收他人之郵件,故意不返還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感謝阿&摩友們!】評論

得處新臺幣一萬元罰"金" ----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