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excelsior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2014年8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 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但行為終 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12.汽車駕駛人超速違規,經民眾拍照檢舉後,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自行為成立之日起,逾多久即不得舉發?(A) 三個月 (B) 二個月(C) 三十日 (D) 二十日修改成為12.汽車駕駛人超速違規,經民眾拍照檢舉後,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自行為成立之日起,逾多久即不得舉發?(A) 七日 (B) 二個月(C) 三十日 (D) 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