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有關教唆犯之處罰,依刑法規定與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被教唆之正犯即使未至犯罪,教唆犯仍以未遂犯論
(B)教唆犯僅是教唆他人犯罪,並未親自實行犯罪行為,因而就教唆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
(C)刑法第 153 條煽惑他人犯罪罪與教唆犯並無不同
(D)教唆他人犯罪後,又參加實行構成要件行為者,應成立共同正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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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FranKy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檢討錯誤: A 教唆犯是從犯,正犯未罪,...

【用戶】煎魚喵

【年級】

【評論內容】1.被教唆之正犯即使未至犯罪,教唆犯仍以未遂犯論->教唆犯之罪從屬於正犯,若正犯未至犯罪,教唆犯無罪 2.教唆犯僅是教唆他人犯罪,並未親自實行犯罪行為,因而就教唆犯之處罰,得按正犯之刑減輕之->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3.刑法第 153 條煽惑他人犯罪罪與教唆犯並無不同->煽惑和教唆最大的不同點,在於煽惑的對象是「不特定多數人」;而教唆的對象則是「特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