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我國的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名卡記載勞工相關資料,勞工名卡應保管至勞工離職後多少年?
(A)一年
(B)三年
(C)五年
(D)十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34711
統計:A(3),B(16),C(101),D(1),E(0)

用户評論

【用戶】wing95035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勞基法第七條雇主應置備勞工名卡,登記勞工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本籍、教育程度、住址、身分證統一號碼、到職年月日、工資、勞工保險投保日期、獎懲、傷病及其他必要事項。前項勞工名卡,應保管至勞工離職後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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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勞基法第七條雇主應置備勞工名卡,登記勞工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本籍、教育程度、住址、身分證統一號碼、到職年月日、工資、勞工保險投保日期、獎懲、傷病及其他必要事項。前項勞工名卡,應保管至勞工離職後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