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甲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駛,不慎同時同地撞傷乙、丙二人。下列敘述,依實務見解,何者正確?
(A)乙先向警察局告訴甲犯過失傷害罪嫌後傷重死亡,丙仍得向法院自訴甲過失傷害
(B)乙先向法院自訴甲犯過失傷害罪嫌後,丙仍得向檢察官告訴甲犯過失傷害罪嫌
(C)丙先向檢察官告訴甲犯過失傷害罪嫌後,乙於檢察官尚未終結偵查前仍得向法院自訴甲犯過失傷害罪嫌
(D)丙先向法院自訴甲犯過失傷害罪嫌後,乙尚未死亡前仍得向法院自訴甲犯過失傷害罪嫌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204545
統計:A(12),B(7),C(9),D(5),E(0)

用户評論

Base】評論

本題為同一案件A錯誤 刑事訴訟法323條 同一案件經檢察官開始偵查後不得自訴 而本題又不合於該條但書 因乙死亡後甲所犯罪名為過失致死罪 為非告訴乃論之罪(應是默認檢察官已開始偵查) 故丙不得自訴B錯誤 同法324條 同一案件經自訴後不得提起告訴C正確 同法323但書 與A選項不同的是C選項之罪名為過失傷害 為告訴乃論罪 故可以於告訴後 由犯罪被害人提起自訴D錯誤 同法343準用303 重複起訴禁止

張家樂】評論

A(X)∶丙雖看似得依§323但書提起自訴,但因屬同一案件,受§319III但書限制,不得提起自訴B(X):乙自訴之效力,§324同一案件經自訴後不得提起告訴C(O):§323但書,但注意若偵查終結後則不再適用D(X):丙自訴之效力,§343準用§267,效力已及於甲撞乙,若乙自訴則重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