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關於國家賠償請求權消滅時效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 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B)賠償請求權,自損害發生時起,逾 3 年者而消滅
(C)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該公務員之求償權,自支付賠償金或回復原狀之日起,因 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D)賠償義務機關對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之求償權,自支付賠償金或回復原狀之日起,因 5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69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kana】評論

請參閱國賠法第8條規定 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第二條第三項(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第三條第五項(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及第四條第二項(執行職務之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求償權,自支付賠償金或回復原狀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48 關於國家賠償請求權消滅時效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 賠償請.....看完整詳解

FranKy】評論

國賠之人惡性重大,肚子很餓,一直哭餓,記222就對惹

tuohuan】評論

國家賠償法第8條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第二條第三項、第三條第五項及第四條第二項之求償權,自支付賠償金或回復原狀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