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九十九年六月五日公布之環境教育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學生每年均應參加至少幾小時的環境教育?
(A)三小時
(B)四小時
(C)五小時
(D)六小時。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31025
統計:A(61),B(600),C(13),D(48),E(0)

用户評論

要加油】評論

家庭教育法     每學年4hr.

曾滿枝】評論

第 19 條 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 五十之財團法人,應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訂定環境教育計畫,推展環 境教育,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參加四小 時以上環境教育,並於翌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以網路申報方式向中央主 管機關提報當年度環境教育執行成果。 前項環境教育,得以環境保護相關之課程、演講、討論、網路學習、體驗 、實驗(習)、戶外學習、參訪、影片觀賞、實作及其他活動為之。 前項戶外學習應選擇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辦理。 各級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鼓勵、協助民營事業對其員工、 社區居民、參訪者及消費者等進行環境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