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法院受理案件,一經裁判確定,當事人即不得對之再為同一訴訟,此即所謂
(A)不告不理原則
(B)一事不再理原則
(C)依法行政原則
(D)誠信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63462
統計:A(22),B(1002),C(15),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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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34. 法院受理案件,一經裁判確定,當事人即不得對之再為同一訴訟,此即所謂(A)不告不理原則(B)一事不再理原則(C)依法行政原則(D)誠信原則。修改成為34. 法院受理案件,一經裁判確定,當事人即不得對之再為同一訴訟,此即所謂(A)不告不理原則(B)一事不再理原則(C)依法行政原則(D)誠信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