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⑵ A 棟大樓於民國 105 年 2 月 6 日地震中震毀,該大樓之全體所有人為甲、乙、丙、丁、戊、己 6 人,該 6 人共同起訴為原告,訴請房屋出賣人被告庚賠償原告所受損害,訴訟繫屬後,全體共有人選定甲、乙為當事人,嗣乙、丙於訴訟繫屬中死亡,試問乙、丙之死亡是否影響甲被選定人之資格?乙之繼承人得否承受訴訟?(15 分)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