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甲離島地方政府許可乙公司取得當地離島免稅購物商店經營權,惟同時於許可處分書中要求乙每年繳納按總營業額 8%計算之經營許可費,最低不少於 500 萬元。乙若拒絕繳納上開費用,該許可處分效 力如何?
(A)許可處分尚未生效
(B)許可處分失其效力
(C)甲得廢止該許可
(D)甲得撤銷該許可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加油瑄瑄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甲離島地方政府許可乙公司取得當地離島免稅購物商店經營權,惟同時於許可處分書中要求乙每年繳納按總營業額8%計算之經營許可費,最低不少於500萬元。乙若拒絕繳納上開費用,該許可處分效力如何?C(A)許可處分尚未生效-〉X,核發處分書起已生效(B)許可處分失其效力-〉X,核發處分書起已生效(C)甲得廢止該許可-〉O,參行政程序法第93條和第123條(D)甲得撤銷該許可-〉X,廢止PS:乙公司取得當地離島免稅購物商店經營權,屬附款之行政處分,為行政程序法第93條第1項第3款,故甲得廢止該許可.行政程序法第93條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有裁量權時,得為附款。無裁量權者,以法律有明文規定或為確保行政處分法定要件之履行而以該要件為附款內容者為限,始得為之。前項所稱之附款如下︰一、期限。二、條件。三、負擔。四、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五、保留負擔之事後附加或變更。行政程序法第123條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一、法規准許廢止者。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