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依行政罰法規定,關於裁處權時效,下列何者正確?
(A)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之行為,經緩起訴處分確定者,其裁處權時效司法 機關將案件移送至管轄之行政機關時起算
(B)行政罰之裁處因訴願程序經撤銷而須另為裁處者,其裁處權時效自訴願決定送達裁處相對人時 起算
(C)因天災而停止進行之裁處權時效,自天災原因消滅之當日起,與停止前已經過之期間合併計算
(D)如法規不以發生某種結果為處罰要件時,縱實際上發生結果,仍應以行為終了時為裁處權時效 之起算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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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Angel Cheng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二、按行政罰法(下稱本法)第 27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規定:「行政 罰之裁處權,因 3 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第 1 項)。前項期間, 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起算。但行為之結果發生在後者, 自該結果發生時起算(第 2 項)。」是以,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 原則上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起算 3 年。上開「違反行 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或「結果發生時」如何認定,應視違反行 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為何而定;惟所謂「結果發生時」,乃指法定處罰 要件之結果發生時而言,不包含法定處罰要件以外之結果發生在內, 故如法規不以發生某種結果為處罰要件時,縱實際上發生結果,其裁 處權時效之起算日仍以行為終了時為準(林錫堯著,行政罰法,2012 年 11 月,二版第 1 刷,第 119 頁;最高行政法院 103 年度判 字第 598 號及 103 年度判字第 616 號判決參照)。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ExShow.aspx?type=e&id=FE362934

【用戶】Angel Cheng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二、按行政罰法(下稱本法)第 27 條第 1 項及第 2 項規定:「行政 罰之裁處權,因 3 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第 1 項)。前項期間, 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起算。但行為之結果發生在後者, 自該結果發生時起算(第 2 項)。」是以,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 原則上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起算 3 年。上開「違反行 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或「結果發生時」如何認定,應視違反行 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為何而定;惟所謂「結果發生時」,乃指法定處罰 要件之結果發生時而言,不包含法定處罰要件以外之結果發生在內, 故如法規不以發生某種結果為處罰要件時,縱實際上發生結果,其裁 處權時效之起算日仍以行為終了時為準(林錫堯著,行政罰法,2012 年 11 月,二版第 1 刷,第 119 頁;最高行政法院 103 年度判 字第 598 號及 103 年度判字第 616 號判決參照)。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ExShow.aspx?type=e&id=FE36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