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有關郵政簡易人壽保險資金之運用,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所稱資金包括下列何者?
(A)業主權益及負債
(B)業主權益及長期擔保放款
(C)業主權益及保留盈餘
(D)業主權益及各種責任準備金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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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林宇仁

【年級】小三下

【評論內容】簡易人壽保險法 第27條郵政簡易人壽保險資金之運用,除存款外,依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五款、第七款、第八款、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三項、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一至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四、第一百四十六條之七及第一百四十六條之八之規定辦理。中華郵政公司得經交通部核可,提供重大公共建設計畫之融資所需款項。但其提供總額,不得超過資金總額百分之三十。前二項所稱資金,包括業主權益及各種責任準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