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依郵政法規定,受監護宣告之人或未滿七歲之人,關於郵政事務對中華郵政公司所為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該行為無效
(B)須經其監護人或父母親之承認,始生效力
(C)推定有行為能力人之行為
(D)視為有行為能力人之行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59541
統計:A(11),B(20),C(29),D(1423),E(0)

用户評論

【用戶】Diu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十二條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關於郵政事務對中華郵政公司所為之行為,視為有行為能力人之行為。 

【用戶】橘ひな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郵政法第12條: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關於郵政事務對中華郵政公司所為之行為,視為有行為能力人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