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濰琪】評論
請問這題題目若改為:某甲死亡時留下"資產"試問其妻乙,是否得主張剩餘財產分配,先拿走一半500萬後再參與繼承分配500/4,拿走125萬最後共得625
【Jo Jo】評論
依據釋字620號解釋文:「…於配偶一方死亡而聯合財產關係消滅時,其尚存之原有財產,即不能認全係死亡一方之遺產,而皆屬遺產稅課徵之範圍…」所以遺產和財產,用字上應該是有差別的,看題時應小心注意
【106四警特上榜謝阿】評論
配偶 跟小孩 平均分配配偶跟父母 配偶一半 父母一半配偶跟 死掉的人的兄弟姊妹 配偶拿一半 其他兄弟姊妹拿一半配偶跟 祖父母 配偶拿三分之二 祖父母 拿三分之一
【Eda Huang】評論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 與他繼承人平均第一順位是指「直系血親卑親屬」,本題的"兒子二人,女兒一人"均屬之所以一千萬就是「配偶」跟「三位子女」一起平分,因此配偶拿到2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