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㈣Lactuca sativa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96296
統計:A(103),B(371),C(2709),D(21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結婚效力

用户評論

愛德華】評論

第 973 條男未滿十七歲,女未滿十五歲者,不得訂定婚約。

Ken Chang】評論

擔負所有民事責任:20歲擔負所有刑事責任/行政責任:18歲定立有效遺囑:16歲訂婚:女15歲男17歲(正在修法都改成17歲)結婚:女16歲男18歲(正在修法都改成18歲)買彩券/兌換彩券:18歲參加公務人員考試:18歲可使用限制級商品:18歲男生可開始服兵役:18歲擁有性自主權:16歲可捐血:17歲可吸菸/喝酒:18歲(只是不犯法大家還是別抽菸啊<)考領駕照:18歲(大型重型機車需20歲)可工作:15歲(15~16歲為童工有工作時數及內容之限制)投票權(選人/公民投票):20歲以上一大串是我國對人民各項權利明文訂定的年齡限制(來源為全國法規資料庫,若有誤請不吝指正)

anny】評論

感謝5F的整理,不過投票權的部分,民國107年1月3日已修正為18歲。

Schein_地特三等上榜】評論

只有公投下修到18歲, 其它選舉權還是20歲《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年滿二十歲,除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外,有選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