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無法律,即無行政」係屬下列何種原則之意涵?
(A)相對保留原則
(B)干涉保留原則
(C)行政保留原則
(D)全面保留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20239
統計:A(113),B(17),C(125),D(570),E(0)

用户評論

蔡明楨】評論

無法律,無行政 - 行政行為都必須有法律保留的適用-全面保留原則。允許某些行政行為,可透過法律授權之命令為依據-- 相對保留原則。 

Jakob Lin】評論

行政保留原則:不全受法律保留的行政部門之特別權限或就個別事件在權力分立原則下的行政權核心範圍,即是行政保留,如:(一)國家的統治行為,例如外交活動、國防事務,甚或部分警察管制等。 (二)行政部門的憲法獨裁權之發動,如緊急命令

Eric David Ki】評論

我個人覺得,樓上那個並不是立法權干涉行政權,而是憲法依照權力分立原則所設計的機制或制度,也就是說,立法權對行政權的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力量。我覺得,受立法干涉的意思是,在發動或作成緊急命令的過程中受到立法權的牽制或限制。但是,在立法院追認完成之前,很顯然的,緊急命令仍然是有效的,緊急命令早已完成(即使事後立法院追認的結果是反對緊急命令而因此立即失效),而且發佈過程中完全沒有立法權參與或置喙的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