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依司法院釋字第 627 號解釋,關於總統之國家機密特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總統於憲法職權範圍內,亦為憲法上之最高行政首長
(B)總統依其固有之權能享有國家機密特權
(C)總統依其國家機密特權,就國家機密事項於刑事訴訟程序享有拒絕證言權
(D)總統於民事訴訟程序中,不享有國家機密特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39683
統計:A(21),B(1),C(7),D(34),E(0)

用户評論

she780718】評論

釋字第 627 號 解釋理由書二、總統之國家機密特權  憲法並未明文規定總統之「國家機密特權」,惟依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行政首長依其固有之權能,就有關國家安全、國防及外交之國家機密事項,有決定不予公開之權力,屬行政首長行政特權之一部分,本院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足資參照,此即我國憲法上所承認行政首長之國家機密特權。  總統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所賦予之職權略為:元首權(憲法第三十五條)、軍事統帥權(憲法第三十六條)、公布法令權(憲法第三十七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二項)、締結條約、宣戰及媾和權(憲法第三十八條)、宣布戒嚴權(憲法第三十九條)、赦免權(憲法第四十條)、任免官員權(憲法第四十一條)、授與榮典...